荆州技师学院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一、重特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下列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启动重特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学校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坍塌、开裂、脱落等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2.学校供水、供电、电器和燃气具失火、淹水、触电等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3.学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爆炸、泄露等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4.地震、暴风、雨雪、雷电等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5.易燃、易爆、有毒等化学药品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6.其它与校舍安全有关的突发安全事件。

(二)、重特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1.事故发生后第一目击者第一时间报值日领导,由学校根据情况向上级领导报告突发安全事件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处理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

2.发生各项重特大安全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和学校领导应果断决策,迅速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各工作小组人员各就各位。

(1)第一小组:发出警报信号,停止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师生员工的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人员离开现场。

(2)第二小组:迅速联系医院、火警、公安等部门,组织引导相关增援人员到达现场开展救治,做好有关情况记录。

(3)第三小组:做好心理辅导,稳定师生情绪,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4)第四小组:组织排除险情,对抢险救援的路线、物资的供应进行有力的保障,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在不影响救护的条件下防止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二、校内外集体活动时的突发事件、交通事件应急预案

(一)下列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启动校内外集体活动时的突发事件、交通事件应急预案。

1.校内文化、娱乐、体育集体活动时的学生伤害或突发疾病事故发生时。

2.校外效游、野营、写生等活动时发生交通事故、安全事故或学生突发疾病时。

 (二)校内外集体活动时的突发事件、交通事件发生的原因

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离队;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租用的车辆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违章驾车;驾驶员驾驶技术、应变能力差等等。

(三)校内外集体活动时的突发事件、交通事件的预防措施

1.活动前学校必须通过广播、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向学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向学生进行讲解、分析,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2.租用外出活动的交通工具时必须验证相关的证照,签订相应的安全责任书。同时要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和帮助,确保交通路线安全。

3.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带队教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教师加强管理。

4.活动过程中要求教师始终跟随学生(每班至少配备二名教师带队),不得放任学生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5.要求租用交通工具的车队选派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选用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校外集体活动服务,并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

6.校内外集体活动前活动的组织者应到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问题设施和危险地区要落实专人管理,禁止学生入内游玩。

7.校外全校性集体活动前必须向县教育局进行汇报请示,并取得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组织活动。班集体活动必须经校长室批准方可进行。

8.活动前配备好相好急救药品、安全防护设施,规划好行进路线,落实安全保卫人员。

(四)、校内外集体活动时的突发事件、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学生在校内外集体活动过程中出现伤害事故,一般按以下程序处理:

1.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学生送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并联系家长,告之情况,班集体活动的应立即向校长报告。

2.交通事故的,应立即报警,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上报相关部门。

3.校内外集体活动事故发生后人员的处置

(1)受伤人员,按第一条执行。

(2)其他非受伤人员:首先,要迅速控制、稳定学生情绪,以免由于失控再次造成其他事故的发生。第二,安全、有序地进行疏散撤离,属交通事故并乘坐交通工具的应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新的交通事故。

4.采用必要的手段保护好事故现场。

5.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6.事故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

7.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8.联系保险公司介入事故的理赔工作。 

三、学生在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

1.通过广播、黑板报、班会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的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严格执行教育教育制度。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学生在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应急处理程序

1.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由班主任或学生科人员迅速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2.由班主任或学生科人员及时通知家长,告之情况。

3.一般事故由学生科处理,重大事故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

4.重大事故发生时校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介入事件的处理。

5.保护现场并进行调查取证。由于学生是未成年人的,调查时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

6.由教师教学不当或因体罚、变相体罚引起的意外事故,要以依法调解的原则,不偏袒师生双方的任何一方,并依据学校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教师的作出处理。

7.事故处理解决后要与双方责任人签订好协议书,做好理赔等善后工作。

四、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督促食堂投入足量经费保障食堂卫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设备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做到持证上岗。

3.学校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食物留样工作,留样食品必须按规定保留24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保障师生饮用水源,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存放环境整洁,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证照齐全。

5.积极开展对师生的食品卫生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三)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1.第一小组: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师生送就近医院救治或拔打120救护热线。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2.第二小组:马上向上级部门及卫生监督防疫部门报告。

3.第三小组: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并积极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以利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则和预防方法。若怀疑为投毒事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4.第四小组:保护现场、保留样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5.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6.联系保险等部门及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

    五、国家规定的重大疫情、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一)、重大疫情、传染性疾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程序

1.以下情况发生时要立即启动应急程序:经医院确诊的个别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短时间内出现群体发热、咳嗽、腹泻等不明病因的症状,且人员急骤增多的;其它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2.突发传染病事件(如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肺炭疽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出血热、肺结核等)要按《传染病防治法》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县教育局及疾病控制中心报告,报告疫情症状、发病时间、人数等情况。

3.应急程序:

(1)第一小组:及时落实隔离措施,稳定学生情绪,防止恐慌,每天组织测量学生体温并统计情况;

(2)第二小组:及时上报有关数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做好联络工作;

(3)第三小组:协助第一组做好各项工作,收集有关资料;

(4)第四小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活必需品及时供应到位。

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学校应积极组织学生到医院就诊,并落实患者的隔离工作,对密切接触者的做好观察工作外,做好环境、饮食、饮水的消毒工作,防止事件扩大。

六、消防火灾、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发生火灾、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课任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发生时等其他灾害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就打开所有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疏散引导小组、通信联络小组、应急救护小组、后勤保障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创建时间:2015-12-28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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