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节日纪律、扎实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月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含二级单位):

五一端午将至,4月24日,省纪委发出通知,严明两节纪律要求,强调“七个严禁”,并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4月25日,市纪委也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明确提出了“八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今天上午,市委已召开荆州市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启动仪式,下发了《中共荆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荆办发电[2019]13号)。为严肃节日纪律、认真抓好“宣教月”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采取多种方式,迅速传达省纪委、市纪委通报精神和纪律要求,确保每一名工作人员在5月1日前清楚掌握省、市纪委的具体纪律规定。

二、请各单位根据市委办公室荆办发电[2019]13号《通知》精神,迅速研究制定本单位开展“宣教月”活动的具体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请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将“宣教月”活动总结交至纪检监察组。

三、纪检监察组将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中共荆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2019428日                      

创建时间:2019-05-27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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